開放本校學生申請出國學術研討會、出國進修及出國交流補助。
一、申請對象:本校日間制本國籍大學部、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。
二、補助與執行期程:執行期間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。
三、交流機構:海外研習或交換學校(研究機構)須符合 QS、THE 或 US News 世界大學排名前1,000名,或為國科會公告之國外研習機構;補助不包含陸港澳地區。
四、收件期限:法律與政府研究所學生申請收件至115年4月24日(五)下午5時止。
五、申請方式:請於截止日前備妥相關申請資料送至法律與政府研究所辦公室辦理。
六、出國差旅費日支數額表請參: 主計室網頁通案性法規(第7、8項) https://reurl.cc/aXlgD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