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與政府學系五年修讀學、碩士學位修讀流程

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學系五年取得學、碩士學位時程說明

115.04.07所務會議修正通過

大三下學期

4

公告五年修讀學、碩士學位申請。

5月底6月初

預備研究生資格審查

6月中下旬

預備研究生放榜

大四上學期

9

修讀『LG課號之課程』至多修讀4門課程

10~3

研究所甄試或考試入學報名及放榜

大四下學期

2

修讀『LG課號之課程』至多修讀4門課程

3

預備研究生得選定論文指導教授

碩一上學期

開學

辦理學分抵免(依校方公告時程)

9

修讀自選碩士班課

學期中

▲得提出碩士論文計畫審查

a需於審查前一個月提出申請

  a碩士論文計畫審查和學位考試可同時於碩一下學期進行,

碩一下學期

學期末

★得提出碩士論文學位口試

a需於口試前一個月提出申請

*上述修讀課程時程僅供參考,可提前於大三選修碩士班課程,入學後可抵免的學分數上限為24學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