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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中央大學 法律與政府學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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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與政府研究所通過115年度第四週期教學單位自我評鑑

法律與政府研究所(碩士班、碩士在職專班) 115年度第四週期教學單位自我評鑑結果為「通過」,通過效期六年(116年至121)。

依本校《教學單位自我評鑑實施辦法》第十六條第二、三項辦理。

教學單位自我評鑑結果經11579日「校級教學自評指導委員會」審議通過。

本校系所評鑑專區網頁https://pdc.adm.ncu.edu.tw/p/412-1019-1841.php?Lang=zh-tw 

路徑:系所評鑑專區 / 評鑑結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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