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學年度法政所五年修讀學、碩士學位修讀流程
法律與政府研究所五年修讀學、碩士學位107學年時間流程
大三下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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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5日- 5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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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30 |
舉辦五年修讀學、碩士學位申請說明會 時間:108年4月30日12:00-13:30 |
5月15日 |
申請截止。108年5月15日下午5點前備齊送達本所。 |
5月底6月初 |
「預備研究生」資格審查 |
6月中下旬 |
「預備研究生」放榜 |
大四上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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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 |
修讀『LG課號之研究所課程』至多修讀4門課程。 |
10月~3月 |
研究所甄試或考試入學報名及放榜 |
大四下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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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 |
修讀『LG課號之研究所課程』至多修讀4門課程。 |
3月 |
「預備研究生」得選定論文指導教授。 |
碩一上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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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學 |
辦理學分抵免(依校方公告時程) |
9月 |
修讀自選碩士班課程。 |
學期中 |
▲得提出碩士論文計畫審查 a需於審查前一個月提出申請 a碩士論文計畫審查和學位考試可同時於碩一下學期進行, |
碩一下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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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期末 |
★得提出碩士論文學位口試 a需於口試前一個月提出申請 |
*上述修讀課程時程僅供參考,可提前於大三選修碩士班課程,入學後可抵免的學分數上限為24學分。